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?想离婚如何解决?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筹备什么材料?一段婚姻的结束,意味着一段感情走到了尽头。彼此没爱情,离婚或许就是的选择了,那样想离婚如何解决离婚手续?下面,让大家一块去知道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吧!
1、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?
(一)起诉离婚程序
1、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
离婚案件的起诉,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他们婚姻关系的请求。离婚案件起诉时,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。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,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。
2、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
审理,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,开始诉讼程序,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所有调查工作的总和。
3、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
依据庭审状况,应当再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后,即行宣判。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。当庭宣判的,应当10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;按期宣判的,宣判后即发判决书。
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。假如当事人对判决不服,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,进行二审诉讼程序。
(二)协议离婚程序
1、当事人申请
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;
当事人协议离婚的,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;
离婚是一种要紧的身份法律行为,当事人离婚,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不能委托别人代为办理。
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、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,与离婚协议书。
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与关于子女抚养、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、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置等协议事情,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。
2、婚姻登记机关审察
婚姻登记机关应付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察,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不是齐全,当事人是不是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;
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需要离婚,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赞同离婚,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共识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。
3、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
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、证明材料进行审察并询问有关状况;
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,并已对子女抚养、财产、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置建议的,应当当场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2、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筹备什么材料?
(一)协议离婚需要筹备的资料
1、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薄,注意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应显示“已婚”字样,如未显示,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;
2、《结婚证》原件;
3、签字确认的《离婚协议书》;
4、个人最近免冠照片两张。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香港居民、澳门居民、中国台湾居民、华侨、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、离婚协议书外,中国香港居民、澳门居民、中国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、身份证,华侨、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游证件。
(二)诉讼离婚需要的资料
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,需要提供下列证明材料:
1、名字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身份证明(包含身份证、工作证或户口簿)等。
2、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,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。
3、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、证据和证据来源与证人的名字、单位、住所等。
4、若是涉外诉讼,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,外文起诉状(答辩状)应提供中文译本,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,并经国内驻该国使领馆认证。
5、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诉或答辩的,应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证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实其身份的证明。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、答辩状、委托书等,须经国内司法机关指定的中国香港律师或有关社团证明有效,证明文件需要是原件。
6、居住海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,应出示国内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护照。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、答辩状、委托书等,须经国内驻该国使领馆证明,国内没驻该国使领馆的,由当地华侨团体证明。
7、现役军人离婚的,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。
离婚案件再提起诉讼时,需要向法庭提供的证。